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
7、审核签定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施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参与工程质量的调查。
10、解决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于重大问题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求。
7、根据本专业监理实际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实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合格的予以签任。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监理员职责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使用情况、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施工工序进行检查记录。
5、承担旁站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